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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说,人有天爵,有人爵。
盖良知与闻见之知,总是一知,良知何尝离得闻见,闻见何尝离得心灵?水穷山尽,都到这里。[20]《刘子全书》卷12,《学言》。
人合天地万物以为人,犹之心合耳目口鼻四肢以为心[27],人与万物息息相关,决不是相对而立,人是人,物是物,人是认识主体,而物是认识对象。[44] 所谓诚意并不是排除一切物欲,而是端正其意向意志,诚实向善而已。全部理学,包括程朱陆王与其他理学家(比如牟宗三先生所说的大程子到刘蕺山一系),都要解决这个问题,只是方法和途径不同而已。学者只有功夫可说,其本体处直是著不得一语,才著一语,便是功夫边事,然言功夫而本体在其中矣。[18] 可见,他并不是完全消解掉义理之性,他毕竟是德性主义者。
由此可见,天理、人欲并不是截然对立的。他要建立新的修正后的人学形上学。诚的实现靠直觉,乐的实现靠体验,有了道德直觉,自然便有美的体验,有了诚的直觉,自然便有乐的体验。
在北宋初年理学开创时期,范仲淹、欧阳修等人从和民、成民之欲的社会角度谈到乐。本体之乐,即在七情中,本是活泼,本是洒脱,本无挂碍系缚,这说明它更具有感性情感的特色。夫民有好恶之情,而无喜怒之应,则乱。[60] 所谓不可离,是说情因景而生,景因情而生,情不是纯粹主观的情感,景也不是纯粹客观的存在,情是景中之情,而景是情中之景。
心虑而能为之动,谓之伪。[59]《孟子师说》卷七,《黄宗羲全集》第一册。
可欲之谓善,实际上是指人的内在的道德意向、意志,它来源于道德情感,其中有目的意义。[61] 如果离开情,所谓景就不是景,只是一个客观对象,可以作认识对象,但不是欣赏对象。孔子听了学生们的话,唯有对曾点表示赞同,感叹说:吾与点也。[58]《孟子师说》卷七,《黄宗羲全集》第一册。
礼也者,理之不可易者也。只有实现了仁德,才能体验到心中之乐。物各得其所之妙,正是超言绝象之境。由于理学家普遍地建立了形而上的本体论哲学(非西方式的本体论),乐的境界便具有超越性,但又不是完全超绝的,它必须而且只能在具体的情感活动中体现出来,这种出于情感而又超情感的本体体验,是理学境界论的一个重要特点。
为什么呢?因为践行到矣,能洞然融通乎天理,故乐。心中诚有其物,就能应对万物,处理万物,而没有物我内外之隔,从而能体验到乐。
荀子所说的道,是外在化的社会规范,所谓得,是内在化的过程,其中有认知因素,不只是情感感受或体验。他说:故人不能不乐,乐则不能无形,形而不为道(导),则不能无乱。
[47]《语录下》,《陆象山全集》卷三十五。孔子还谈到山水之乐,这就更富有美学意义。乐而能束缚私欲,自然是学。朱熹进一步把审美境界与道德境界统一起来,所谓天理流行[40]之理,是审美原则与道德原则合而为一的宇宙原则,道德直觉和审美体验只是从不同方面去实现罢了。[12]这种一步步向上提升的过程,就是自我超越的过程,也是自我实现的过程。这是真、善、美合一的境界。
[2] 在学习中探求人生意义,增强人格力量,这是一种真正的快乐,这种快乐是物质享受所不能得到的,因为它是内在的,属于自己的,具有真正价值的,只有仁、知之人才能做到。[57]《乐学歌》,《明儒学案》卷三十二。
[45] 至于吾与点也之乐,也是说,三子(指子路、冉有、公西华——作者注)只是事上著到,曾点却在这里著到[46]。王夫之从主客体关系入手,解决美感体验的问题。
一、仁者之乐 乐本来与儒家的乐教有关,儒家创始人孔子就很重视诗教和乐教,认为一个人的学习,应该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[1]。明清之际,情况又有一变,情感本身的问题更加突出了。
私欲一萌时,良知还自觉。这种境界的实现,也需要自我超越,去掉一切劳攘,磨去一切圭角,没有任何滞碍,浸润着光精,‘与天地合其德云云,岂不乐哉。当孔子问他的学生们各有什么志向、志趣时,子路、冉求、公西华都谈到如何治理国家、如何实行礼仪之类。被后世儒者所传颂的吾与点也,是孔子美学思想的重要内容,它以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审美方式,表达了人生理想,同时有强烈的社会关怀。
[40]《论语集注》卷六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。但是,孔子决不限于谈论音乐问题,而是从此开始,进一步谈论一般的情感体验问题,也就是心中之乐的问题。
[32] 天地之化是需要体验的,但如果说要执意说个体天地之化,那就把体字对象化了。[42]《朱子语类》卷四十。
[23] 所谓先王之乐、雅颂之音,就是体现这种人道的。人的自然情感只有经过社会化的过程才能实现,只有经过社会道德文化的熏陶和教育才能实现。
但是,在自然界的山水之中感受到美,体验到乐,不仅需要主体的审美意识,而且需要主体的道德意识,二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。[32]《河南程氏遗书》卷二上,《二程集》。[39]《朱子语类》卷三十一。三、本体之乐 在宋明理学中,乐作为一个重要范畴,是指天人合一、心理合一的本体体验,它既是情感的,又是超情感的。
王艮的最大特点是,提出即事是学,即事是道[54]的命题,主张身与道原是一件[55],把身心进一步统一起来。[56]《乐学歌》,《明儒学案》卷三十二。
[16] 性、情、欲既然是天生而不可免,因此就是人人所不能无,但又不能顺其发展,因此就需要节。以道制欲,则乐而不乱。
二、礼乐之乐 儒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子,从自然人性论出发,对乐提出了不同于孟子的解释。所谓窗前草不除,最能体现周敦颐和理学家的精神风貌,说明已经破除了物我内外的界限,物即我,我即物,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充满了生机,自家腔子里也是一片生意,这点意思,就是生命的意思,也是美感体验的意思,是很难用语言进行表达的。